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7月-2025年12月非烟平台仓储分拣业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招2023-918)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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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全国烟草行业实行以烟草专卖制度为基础,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运行机制,以“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组织形式的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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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7月-2025年12月非烟平台仓储分拣业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招2023-918)招标公告
一、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7月-2025年12月非烟平台仓储分拣业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注:投标人需对所有服务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具体服务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7.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准备下列资料:
1.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蕞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09时~16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RMB500.00),售后不退。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六、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6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780号。
七、定于2023年6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780号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公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招标人: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3号30、33、34、35层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室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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