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空置率60%国务院禁止以物流中心名义圈地
物流园空置率60% 国务院禁止以物流中心名义圈地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在提出要支持流通企业建现代物流中心,发展统一配送的同时,也称要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圈占土地,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方案指出,鼓励各地以租赁方式供应流通业用地,并依法支持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流通业。
针对上述“方案”,国土部顾问杨重光表示,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园区企业盘活存量用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按照此前的规定,工业仓储用地多以协议方式出让,此次方案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地,再通过设定有效的租赁期限,可以有效的减少“圈地”和土地闲置情况。
本报记者亦了解到,国土部亦在研究存量工矿用地的退出机制,探讨实行工业用地出让的弹性年期和租赁制等。
在杨重光看来,虽然“方案”只限于流通业,但是“该规定”的落地亦可以作为国土部未来推广盘活存量工矿用地的有益尝试。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表示,物流园区对上下游产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相关研究显示,物流费用占GDP的比例每降低1个百分点,就可带来4000多亿元的经济效益,对降低制造业成本、进而拉低物价水平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诸如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物流行业,物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等鼓励性的政策,在此背景下,全国掀起了物流园区的建设热潮,物流园区数量急剧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至少有20多个省市和30多个中心城市政府制订了区域性物流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将开发物流园区作为发展物流的品牌。
截至2011年7月,挂名为物流园区、物流基地的园区共有4218个,也就是说,平均每个地级市有12.6个物流类园区。
值得一提的是,在建设园区的旗帜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表示,在物流业的发展过程中,不乏有部分地区借建设物流园区之机出现“圈地”现象。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此前联合做的调研,不少企业以获取政策优惠为目的进驻物流园区“圈地”,占而不建,坐等土地升值然后变卖。也有企业打物流旗帜,行商贸经营实质等,与此同时,我国物流园区的平均空置率约60%。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高博轩称,造成物流园区空置率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许多地方政府盲目跟风;二是园区缺乏明确的目标定位;三是园区规划缺乏全局考虑。
本报记者获悉,包括物流仓储用地在内的工业用地闲置情况并不少见,亦被国土部关注,早在去年国土部副部长牵头的调研组已经在去年开始调研、盘活工业用地的方式。
“推进工业用地出让的弹性年期和租赁制,探索存量工业用地的退出机制”更在2013年国土部年度会议上被重点强调。
“物流仓储用地,作为工业用地的一种类型,”杨重光称,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文件有关禁止“圈地”、盘活存量用地的要求,一旦后续一一落地,对于盘活存量的工业用地,也具备借鉴意义。
根据“方案”,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流通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
杨重光表示,上述“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可以激活企业盘活存量用地的积极性,使得园区用地有效退出。
与此同时,通知亦明确,鼓励各地以租赁方式供应流通业用地。
“相比协议出让获取的土地,租赁期间的地块很难给银行抵押贷款,而且可以有效的防止浪费,”上海良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郭玉良表示,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土地出让金,供地时就按照蕞高时限供地。
“按要求,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蕞高年限为50年。各地在设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时,往往就高不就低,常以50年为出让期限,这样既可增加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益,又可使企业达到利用土地作为投资产品实现保值的目的。”郭玉良向本报记者介绍,但过长的出让年限容易导致工业用地低效利用、闲置不用或自行转让等现象,而实现弹性的租赁制,也可以确保后续的退出。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亦明确,可以依法支撑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流通业。
浙江大学教授杨遴杰表示,城市化过程中用地需求逐渐凸显,诸如仓储物流、保障房、养老等都开始把“手”伸进农村,如果不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进行规范,或将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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