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出具盐城皓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10万吨钢厂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关于拟出具盐城皓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10万吨钢厂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城皓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10万吨钢厂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企业现拟投资10000万元,购置球磨机、破碎机、磁选机、皮带机等设备,建设年10万吨钢厂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1.废气主要为卸料、原料贮存、成品及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包装出厂、上料、破碎、磁选、球磨、出料工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上料粉尘(颗粒物)、破碎粉尘(颗粒物)、磁选粉尘(颗粒物)、球磨粉尘(颗粒物)、出料粉尘(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卸料粉尘(颗粒物)、原料贮存粉尘(颗粒物)、成品及一般工业固废贮存粉尘(颗粒物)、包装出厂粉尘(颗粒物)、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取喷雾抑尘、防风装置、加强厂房密闭管理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
2.严格按照《报告表》确认的废水处理工艺对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球磨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洗车废水)进行预处理,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天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天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球磨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洗车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球磨工序。
3.噪声主要为各种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主要为尾渣、泥渣、沉淀池捞渣污泥、废布袋、废粉尘和生活垃圾。尾渣、泥渣、捞渣污泥收集后外售,废布袋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粉尘收集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本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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