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体育场路交通及环境整治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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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1日 18:49
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2025年05月06日 14:00
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87.450000万元(人民币)
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写字楼2楼
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体育场路交通及环境整治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1 18:44
发布单位: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5-06
体育场路交通及环境整治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3、项目名称:体育场路交通及环境整治工程监理
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含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组织协调等。
8、合同履行期限:同各单项工程合同工期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 4 人;其中:项目总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必须包含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 2人。总监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应由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上传人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蕞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三个工程所在地均在宜昌行政区域内。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提供 2024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5)磋商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投标。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取得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后,方可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0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时间:2025年05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写字楼2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虹桥写字楼2楼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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