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REIT”收上交所受理反馈意见
观点网讯:2月17,上交所对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和中银资管-中外运仓储物流基础设施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条件确认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此次审核主要关注业务模式、关联交易、竞争性物业、估值合理性、基金运作、项目合规性等六个方面。其中,在业务模式方面,要求管理人补充披露整租方报告期内综合物流服务的运营情况,包括商业模式、盈利模式、所属行业情况和竞争情况、租约或服务协议情况、转租率(使用率)等,并核查整租方运营情况对本项目运营稳定性的影响。
关联交易方面,要求管理人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定价依据是否充分、定价是否公允、与市场交易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竞争性物业方面,要求管理人补充披露项目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其他同类物业情况,以及所处区域规划中、拟建、在建、拟开业与已开业的竞品项目情况。
估值合理性方面,要求管理人及评估机构充分评估出租率取值的合理性,审慎评估预测租金增长率取值,并充分考虑各项目同区域内同类物业的年供应量增长和竞品项目分流影响、在执合同租金增长情况、所在城市及区域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外贸物流行业政总体发展趋势等。
上交所明确,上述问题需逐项落实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关于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及中银资管-中外运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1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受理反馈意见的答复》,并在《关于反馈意见的答复》中对反馈意见进行逐项回复并包含具体文件修订内容,同时由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加盖公章。
不能按期回复的,请于到期日前向本所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回复延期时间蕞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未在上述期限内回复,或者按期提交的延期回复申请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充分的,本所将作出中止审核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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