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建材公司产生大量粉尘仪征市相关部门:立行立改源头治理
“仪征市开发区红旗村江苏同舟仓储物流产业园E6库江苏幸百居建材有限公司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工艺,生产原材料来源不明,生产过程中治污设施不运行,产生大量粉尘。”近日,有市民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江苏幸百居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环境污染行为。
10月29日,记者来到位于仪征经济开发区滨江西路88号的江苏同舟仓储物流产业园,在园内一众物流仓库中找到了江苏幸百居建材有限公司。现场看到,该公司已停止生产,4000多平方米的车间内堆积着大量袋装石膏粉和成品砂浆,在搅拌机、上料漏斗附近散落着拆开的包装袋,地上还有零星拆开的石膏料包,未见防尘设施。
据悉,接到交办件当天,仪征属地立即行动。“我们收到交办单以后立即赶赴现场,刚进门就发现企业里面粉尘比较大。经现场检查,该企业主要生产水泥石膏砂浆产品,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但未办理。企业的砂浆搅拌设备、上料漏斗等均未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装备,现场未发现任何降尘抑尘设施。后期调阅企业用电记录以及视频监控,发现该企业自今年1月份到10月份期间都在陆续进行生产。”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级行政执法员解志坚介绍,目前该企业已经停产,环境部门对该企业的未批先建以及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行为已进行立案,并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企业在配套完成防治设施并验收合格前不得继续进行生产。
针对此案例,仪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曹雯表示:“将以督察促自查、以整改促提升,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要求,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能够取得实效。特别是针对此类‘厂中厂’环境问题隐蔽性强的特点,建立健全‘厂中厂’项目的安全、环保、消防准入负面清单,并且指导厂房出租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制定‘一厂一策’的准入清单,压紧压实有关部门以及出租方承租方的责任,从源头上来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项目违法行为的发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十批次信访事项
扬州网讯(记者 程宝军) 10月29日,省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市交办第十批次信访事项共7件。举报区域分别为仪征市、高邮市、江都区、广陵区和邗江区,受理渠道为群众来电及来信,投诉内容涉及大气、水、土壤和其他环境污染问题。
中央头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方式公告
督察进驻时间:2024年10月19日—11月19日 受理举报电话
受理举报信箱:江苏省南京市A407号邮政信箱 受理举报电线
扬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
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头部批)
目前,中央头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头部批信访事项1件,阶段性办结1件,责令整改1家。详情请扫二维码。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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