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28条措施推动经济稳进提质
省政府日前出台《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不断激发消费潜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等7个方面提出28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和增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
为加快推动产业提质增效,《政策措施》提出,用好6亿元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聚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铝、光伏、新能源电池等重点产业,建立完善产业链图谱并动态更新;落实支持设施农业现代化和林下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增完成设施农业实际资产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和1亿元以上的,分别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和10%给予奖补;积极创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建设一批省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灵活供地,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省级财政安排2.55亿元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平台,加快省级智慧园区(试点)建设;研究制定科技赋能经济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推动优势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非涉密科技成果向企业开放。
能源保供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方面,我省计划年内开工和投产新能源项目各1600万千瓦,加大电煤保供、煤矿“五化”改造等,谋划推进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研究出台新型储能价格政策,加大绿证在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能耗调控等方面的应用。
为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我省将印发2024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和“重中之重”项目清单,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大力支持中老铁路沿线开发和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等领域项目;建立省级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市政、环保、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招商推介,对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奖励。
同时,我省提出从扩大文旅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提振大宗商品消费入手,持续激发消费潜力。鼓励各地开展线上线下特产展销、民族节庆、大型演艺、文创美食等特色活动,推出一批旅游休闲街区、金牌旅游村;鼓励各地打造电商孵化基地、电商园区、直播基地,举办各类主题购物节,持续打造滇菜品牌,积极发展夜间经济和银发经济;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活动。
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营主体提质增量,《政策措施》提出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减证便民”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建设,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用好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完善融资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减税降费,逐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对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免收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提高金融服务质效方面,我省将进一步拓展省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应用,力争今年平台新增注册企业50万家,新增解决企业融资需求100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外贸金融服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我省将印发实施沿边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以及昆明、曲靖2个承接产业转移园区和磨憨、河口、瑞丽3个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规划;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支持中老铁路产运贸一体化发展,加快中老铁路沿线物流产业园、昆明国际陆港建设;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支持磨憨、河口、瑞丽国际口岸城市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等,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政策措施》同时明确将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力保障就业稳定,对符合条件的10类重点群体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增加优质教育、医疗、养老服务供给,支持省内高校引进世界一流教育资源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在保障公益性前提下鼓励特需医疗发展,办好“一老一小”民生实事。(记者 段晓瑞)
云南省政府日前出台《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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