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项目(储能和极片一期车间极片二期车间三期售后厂房物流仓库等其他设施)土地征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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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项目(储能和极片一期车间 极片二期车间 三期售后厂房 物流仓库等其他设施)土地征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26 15:1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项目(储能和极片一期车间、极片二期车间、三期售后厂房、物流仓库等其他设施)已列入宁德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加快项目土地征收,维护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就启动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位于蕉城区七都镇河墘村和蕉城区良种繁育场,拟征收总面积约4.6147公顷(69.2205亩),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本次拟征收土地全部用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期项目(储能和极片一期车间、极片二期车间、三期售后厂房、物流仓库等其他设施)建设。
自公告之日起,蕉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七都镇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具体调查工作由七都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主办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承办单位:蕉城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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